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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往六年多來,我們一向很少送對方物質形式的禮物......
你只送過我一次花─托大學的好友幫你買的,你一再強調:「不要很紅的、很艷的喔!」結果是一束很典雅的香檳金色玫瑰,我還記得,那是青韻三團音樂會的晚上......
多半的紀念物或餽贈,很務實的我們總是挑選美食填飽了五臟廟,結果就是成就了我們現在的體重。在眼睛看得到的、還以物質形式留下來的......最具紀念意義的就是這支表!
1998年,你上完家教的某一個星期一夜晚,你比預定的時間晚歸。在士林遊蕩了半個多小時,原來你的目的就是到寶島鐘錶行幫我挑一隻表!
這是一隻價錢 $4600的東方表......
據說這表的表面有粉紅色和淺藍色兩款,你本來想要送我和我許多衣服搭配的淺藍色,但是謹慎的你,還是請售貨小姐在手腕上比了比,覺得我的膚色還是適合粉紅色,於是就拼命殺了價買下來。表扣的設計很特殊,好像皮表帶似地還穿了洞。
在兩天後的晚上,儘管我的生日已經過了一個星期,你帶著我到政大附近的小店,喜孜孜地把表拿出來,親自戴在我的手上。糊塗的我曾經把它遺忘在床底下半年,但是現在,即使原本霧面的表帶已經充滿了細細的刮痕;即使我已經為它換了五六個電池,我還是天天帶著它,就如同你在我身旁守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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